2006年7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天上百个电话骚扰 女子侵犯名誉权成立
张晓东 胡强

  女青年爱慕男同事,求爱不成竟每日用电话、短信骚扰。日前,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侵权案进行宣判,由爱生恨的白洁因虚构和捏造男同事李军的“劣迹”,被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  据介绍,30岁的白洁与已婚男子李军是办公室同事。一次,白洁向李军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,结果遭到了李军的断然拒绝。从2004年起,白洁开始了“野蛮纠缠”,几乎天天打电话骚扰李军,严重时一天可以往其手机上打近百个电话,发几十条信息。同时,白洁又在李军的亲朋好友中散布无中生有的绯闻,称李在嫖娼、包养情妇,进而对其进行指责和谩骂。不堪忍受精神痛苦和骚扰折磨的李军终于将白洁告上了法庭。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白洁蓄意虚构和捏造李军有嫖娼、包养情妇的事实,并且多次散布这些虚构和捏造的事实,致使李在社会公众中的评价降低。白洁的行为构成了对李名誉权的侵害,应当对此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。(文中白洁、李军均系化名)